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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4-30667 | |
發文字號:呂政辦發〔2024〕11號 | 發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呂梁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其他 |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3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單位,呂梁經開區管委會:
為建立健全全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救援機制,高效有序做好事故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現將《呂梁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span>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預案
1.總 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全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救援機制,高效有序地做好事故應對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城市供水條例》《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城鄉建設事故應對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快速反應、科學救援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呂梁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工礦商貿企業非生產性房屋建筑工程、農村住房建設、危房改造以及城市供水、供氣、供熱、城市道路等市政公用設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5事故分級
按照有關規定,生產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四個等級(見附件4)。
2.應急組織機構與體系
全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體系納入省、市、縣三級指揮體系,分別對應省、市、縣三級指揮部及其辦公室。
2.1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
指 揮 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呂梁公路分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呂梁監管分局、市交警支隊、呂梁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呂梁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呂梁供電公司、地電呂梁分公司、呂梁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太鐵局呂梁站、呂梁環城高速公司、呂梁無線電管理局、移動呂梁分公司、聯通呂梁分公司、電信呂梁分公司、鐵塔呂梁分公司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應急救援實際情況,指揮長可抽調相關市直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
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的組成、職責詳見附件2。
2.2分級應對
省、市、縣三級指揮部分別負責應對重大以上、較大以上、一般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上級成立現場指揮部時,下級指揮部應納入上級指揮部并移交指揮權 ,繼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涉及兩個市級行政區域的, 由對事發單位有屬地安全監管責任的市級指揮部指揮,省指揮部予以協調;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涉及同一市兩個以上縣的,由對事發單位有屬地安全監管責任的縣級指揮部指揮,市級指揮部予以協調。
2.3 現場指揮部
指 揮 長: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隊主要負責人。
現場指揮部設指揮長、副指揮長,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社會穩定組、技術組、醫學救護組、應急保障組、宣傳報道組、善后工作組等8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視情況調整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
2.3.1綜合協調組
組 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等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收集、匯總、報送事故和救援動態信息,承辦文秘、會務工作;協調、服務、督辦各組工作落實;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2搶險救援組
組 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應急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呂梁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呂梁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等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掌握事故現場動態,制定救援方案,指揮、調集專業應急隊伍、裝備和物資;組織災情偵察、搶險救援,控制危險源。
2.3.3社會穩定組
組 長:市公安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現場及周邊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導,開展人員核查和遇難人員身份識別工作。
2.3.4技術組
組 長: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確定成員單位。
職責:掌握、研判災情,組織專家研究論證,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制定救援方案、技術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span>
技術組下設專家組。主要任務:研判災情,研究論證救援技術措施,為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擴大措施建議。
2.3.5醫學救護組
組 長:市衛健委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衛健委,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負責傷員救治和醫療衛生保障 ,申請調配省級醫療資源指導援助 ,開展現場衛生防疫。
2.3.6應急保障組
組 長:事發地縣(市、區)長。
成員單位: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呂梁公路分局、市交警支隊、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能源局、市氣象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呂梁監管分局、國網呂梁供電公司、地電呂梁分公司、呂梁機場有限責任公司、太鐵局呂梁站、呂梁環城高速公司、呂梁無線電管理局、移動呂梁分公司、聯通呂梁分公司、電信呂梁分公司、鐵塔呂梁分公司等有關單位。
職責:組織交通運輸、通信、電力、后勤服務等保障工作。
2.3.7宣傳報道組
組 長:市委宣傳部分管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根據市現場指揮部發布的權威信息,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救援的新聞報道、新聞發布,積極引導輿論。
2.3.8善后工作組
組 長:事發地縣(市、區)長。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呂梁監管分局等有關部門,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
職責:做好家屬安撫、傷亡賠償和應急補償、恢復重建工作,處理其他有關善后事宜。
3.風險防控
各縣(市、區)政府依法對城鄉建設風險點、危險源進行辨識、評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監控。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建立健全城鄉建設事故防控制度,建立完善縣(市、區)以及企業(單位)、項目(部門)等事故風險防控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事故預防主體責任,加強政府和企業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有效防范化解風險和消除隱患。
4.信息監測與報告
各縣(市、區)政府及住建局要根據城鄉建設事故種類和特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完善監測網絡體系,落實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評估與分級等制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5.應急處置與救援
5.1信息報送
事故發生后,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按規定立即報告事發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情況緊急時,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發地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報告。
事發地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照規定上報。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立即上報事故信息,跟蹤和續報事故及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等級和應急處置需要通報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5.2先期處置
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應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響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應急措施組織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根據事故情況及發展態勢,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市、縣政府及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 ,趕到事故現場組織事故救援。
5.3應急響應
5.3.1市級響應
市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四個等級。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等級響應(各等級響應條件見附件3)。
5.3.2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救援工作。
5.3.3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啟動三級響應,立即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協調事故救援工作;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視情協調增派有關救援力量,做好擴大響應的準備 。
5.3.4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 ,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向指揮長報告,由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指揮長、副指揮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同時,根據事故情況,迅速指揮調度有關救援力量趕赴現場參加救援工作。
(2)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市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了解先期處置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災害現狀及發展態勢,研究制定事故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行動。
(3)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隊伍和醫療救治單位積極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控制危險源或排除事故隱患,標明或劃定危險區域,為救援工作創造條件。
(4)加強救援人員安全防護,發現可能直接危及應急救援人員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立即組織采取相應措施消除隱患,降低或者化解風險,必要時可以暫時撤離應急救援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
(5)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和救援需要,協調增調救援力量。
(6)組織展開人員核查、事故現場秩序維護、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安撫工作。
(7)做好交通、醫療衛生、通信、氣象、供電、供水、生活物資等應急保障工作。
(8)及時、統一發布災情、救援等信息,積極協調各類新聞媒體開展新聞報道 ,做好輿情監測和引導工作。
(9)按照國家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及應急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并及時向事發地傳達。
5.3.5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指揮長向省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報告,建議總指揮啟動一級響應,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國家工作組指導意見,必要時請求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支持。
5.3.6響應調整
市指揮部或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事故情況變化,結合救援實際調整響應級別。
5.3.7響應結束
遇險遇難人員全部救出,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一級、二級響應由市現場指揮部指揮長決定響應結束;三級、四級響應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響應結束。
5.4涉嫌犯罪調查
事發地公安機關接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后,必須第一時間開展重大責任事故涉嫌犯罪調查工作。
6.應急保障
6.1救援力量
事故應急救援力量主要有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護隊伍和各級企事業單位人員。
6.2資金保障
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的資金準備。事故發生后,事發企業及時落實各類應急費用,事發地政府負責統籌協調,并督促及時支付所需費用。
6.3其他保障
事發地政府對應急保障工作總負責,統籌協調,全力保證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現場指揮部指令或應急處置需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善后處置工作由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包括受害及受影響人員妥善安置、慰問、后續醫療救治、賠(補)償,征用物資和救援費用補償,災后恢復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7.2調查評估
按照事故等級和有關規定,各縣(市、區)政府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對事故發生經過、原因、類別、性質、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教訓、責任進行調查,提出防范措施。
各縣(市、區)指揮部辦公室及時總結、分析事故發生、應急處置情況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附 則
8.1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市指揮部辦公室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宣傳,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組織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同時,定期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符合修訂情形的應及時組織修訂。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附件:1.呂梁市城鄉建設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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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詢:市住建局???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339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