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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111423LL00100/2021-18046 | |
發文字號:呂政辦發〔2021〕66號 | 發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
發文機關: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印發呂梁市教育、科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科技;教育;其他;應急管理;財政 |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22日 |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呂梁市教育、科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
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呂梁市教育、科技、交通運輸、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呂梁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教育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發〔2020〕7號)、《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19〕40號),加快推進呂梁教育事業現代化發展,現就我市教育領域市和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按照全市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緊密結合我市實際,科學合理劃分教育領域市級與縣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加快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明晰、區域均衡、運轉高效的現代財政制度,進一步完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管理機制,提升教育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推進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好地適應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一領導,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明確市政府在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確認和支出責任劃分上的決定權,強化市級統籌,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確定市、縣政府支出責任,確保各級履行本區域教育領域的權責和屬地管理責任,充分調動各級發展教育事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堅持科學規范,明晰劃分權責邊界。合理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合理確定政府提供教育領域公共服務的范圍和方式,根據受益范圍、影響程度、財力狀況及屬地原則,合理確定市級和縣政府教育領域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和分擔方式,細化權責事項,做到明晰規范。
——堅持突出重點,推動公共服務均衡發展。以義務教育、學生資助等基本公共服務為重點,強化市級與縣級分級負責機制,落實國家、省、市基礎標準(含基準定額等,下同),加快推進教育領域基本公共服務均衡化。
——堅持分類施策,積極穩妥推進改革。保持現行財政教育政策體系總體穩定,兼顧當前與長遠,合理統籌、分類協調推進改革。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改革條件相對成熟的事項進行調整;對尚不具備改革條件的事項,明確改革方向,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適時調整完善。
二、主要內容
市級與縣財政事權劃分為義務教育、學生資助、其他教育(含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等)3大類30項,按照教育經費現行基礎標準,合理確定市級和縣應承擔的支出責任和分擔比例。
(一)義務教育。
主要包括公用經費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校舍安全保障、已摘帽貧困地區學生營養餐補助、其他經常性事項、階段性任務和專項工作事項及其他事項12項。義務教育總體為中央、省、市、縣共同財政事權,全市執行國家、省或市級基礎標準,市級和縣按照分級負擔比例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1.公用經費。全市執行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國家基礎標準,資金分擔辦法為:中央負擔6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80%),省級負擔2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10%),市級負擔8%(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4%),縣級負擔12%(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6%)。其中市屬學校除中央、省資金外,其余由市財政負擔;體制管理型直管縣除中央資金外,其余由省、縣按照7:3比例負擔,市級不負擔。公辦學?,F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于基準定額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同時鼓勵市、縣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省政府核定全市享受生活補助的學生比例,全市執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市、縣可以結合實際分檔確定非寄宿生具體生活補助標準。資金分擔辦法為:中央負擔50%,省級負擔25%,市級負擔10%,縣級負擔15%。
3.已摘帽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我市試點縣執行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國家基礎標準,中央財政給予生均定額獎補,相關縣(區)結合實際確定并按照國家基礎標準統籌安排資金。試點范圍根據國家扶貧政策動態調整。
4.農村寄宿制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學生生活補助。提高已摘帽貧困縣農村寄宿制學校及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寄宿生和其他縣農村寄宿制學校的已脫貧建檔立卡家庭子女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全市執行市級提高標準,所需資金市、縣按照3:7比例分擔,其中市屬學校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5.校舍安全保障。我市執行農村公辦學校校舍單位面積補助國家基礎標準,資金分擔辦法為:中央負擔60%,省級負擔40%。城市公辦學校補助標準由市、縣分別負責制定,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承擔。今后根據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進程和中央、省統一安排部署,適時建立城鄉統一的校舍安全保障機制。
6.其他經常性事項。
(1)免費提供地方課程教科書。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分級負擔。
(2)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省級特設崗位計劃教師工資性補助,執行中央特崗計劃教師補助標準,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負擔。
(3)集中連片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執行全省基礎標準,所需資金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
7.涉及階段性任務和專項性工作的事項。
(1)改善已摘帽貧困地區薄弱學?;巨k學條件補助。全市執行義務教育學校全省基本辦學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統籌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通過相關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今后根據城鄉義務教育改革發展形勢,適時調整支持內容、范圍和重點。
(2)教師培訓專項工作補助。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當地財政統籌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市級教育部門統一組織的全市教師輪訓。
(3)已摘帽邊遠貧困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計劃教師選派專項工作補助。全市執行國家基礎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5:5比例分擔,地方負擔部分由省級財政負擔。
8.其他事項。對鞏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中央和省級財政繼續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對地方義務教育教師工資經費統籌給予支持,市、縣財政按規定統籌使用相關轉移支付和本級財力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二)學生資助。
主要包括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9項事權。學生資助總體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全市執行國家或省、市基礎標準,市級和縣按照分級負擔比例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1.學前教育資助。
(1)學前教育幼兒資助。全市執行全省基礎標準,所需資金除中央獎補資金外,不足部分省級負擔40%,市級負擔30%,縣級負擔30%。其中市屬幼兒園除中央、省資金外,其余由市財政負擔;體制管理型直管縣除中央資金外,其余由省縣按照7:3比例分擔。
(2)已摘帽國家級貧困縣農村學前幼兒營養膳食補助。執行市級基礎標準,所需資金市、縣按照5:5比例分擔。
2.普通高中資助。
(1)普通高中免學雜費補助。國家制定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分省補助標準,我市免學雜費標準按照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對民辦學校按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免學雜費標準予以補助。所需資金中央負擔6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80%),差額部分由省級與市縣財政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級分比例分擔,其中市屬學校省市財政分擔比例為1:9,已摘帽貧困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5:5,其他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3:7。
(2)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全市執行國家基礎標準和資助比例,所需資金中央負擔6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80%),地方負擔4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20%)。地方負擔部分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分級負擔,其中市屬學校由市級財政負擔,已摘帽貧困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5:5,其他縣學校和民辦學校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承擔。
(3)已摘帽貧困縣普通高中已脫貧建檔立卡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執行市級基礎標準,所需資金市、縣按照5:5比例分擔。
3.中等職業教育資助。
(1)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補助。國家制定國家基礎標準并負擔6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80%),全市執行省基礎標準,除中央補助外,差額部分由省級與市縣財政按照學校隸屬關系分級分比例分擔,其中市屬學校省市財政分擔比例為1:9,已摘帽貧困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6:4,其他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3:7,民辦學校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2)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全市執行國家基礎標準和資助比例,所需資金由中央負擔6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80%),地方負擔40%(其中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相關政策的縣為20%)。地方負擔部分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省級與市縣財政按比例分擔,其中市屬學校由市級財政負擔,已摘帽貧困縣學校省縣財政分擔比例為5:5,其他縣學校及民辦學校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承擔。
(3)中等職業教育已脫貧建檔立卡家庭生活費補助。執行市級基礎標準,所需資金市、縣按照5:5比例分擔。
4.高校??茋抑鷮W金。全市執行國家基礎標準,國家助學金資助比例由省級統一確定。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擔,地方負擔部分全部由市級負擔。
(三)其他教育。
主要包括學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其他教育等9項事權。其他教育總體為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全市執行國家或省基礎標準,市和縣按照支出責任承擔所需資金,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1.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支持地方公辦民辦并舉、多種形式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所需資金按照幼兒園現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2.學前教育公用經費保障。市和縣執行全省基礎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3.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補助。所需資金按照屬地原則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4.提高兩區縣農村幼兒教師待遇,確保農村幼兒教師工資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所需資金按現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縣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市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縣統籌給予支持。
5.發展特殊教育。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6.普通高中公用經費保障。全市執行省基礎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公辦學?,F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于全省基礎標準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同時鼓勵市、縣結合實際提高公用經費補助標準。
7.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8.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支持專業和實訓基地建設,支持“雙高”計劃建設,加強“雙師型”專任教師培養培訓。所需資金按照學?,F行管理體制和經費隸屬關系由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市縣統籌給予支持。
9.民辦代課教師教齡補貼。對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用且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與縣財政按4:6比例分擔;對其余符合條件的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與縣財政按2:8比例分擔。
上述義務教育、學生資助等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具體事項,國家、省或市統一制定和調整基礎標準;各縣在確保國家、省和市基礎標準全部落實到位的前提下,如需制定高于國家、省和市基礎標準的縣級標準,應事先按程序報上級備案后執行,高出部分所需資金自行負擔;法律法規或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h級按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和財力狀況新增的事項,為縣財政事權,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對上述共同財政事權支出責任縣級負擔部分,由各縣(市、區)通過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統籌安排。省財政加大財力性轉移支付力度,促進省以下財力均衡。國家、省、市明確規定比照享受相關區域政策的縣(市、區)繼續按相關規定執行。
????繼續教育、民辦教育等,其管理和財政支持方式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現行體制和政策執行。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各級支出責任。市、縣要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認真執行相關政策,按規定和標準足額安排預算,不留支出“硬缺口”,確保市、縣承擔的支出責任落實到位,確保全市財政教育投入持續穩定增長。
(二)加強項目預算管理,提高資金管理使用績效。市財政要根據基礎標準、分擔比例等因素,足額安排并提前下達、及時撥付共同財政事權分類分檔轉移支出,縣(市、區)財政要完整、規范、合理編制項目預算,保證資金及時下達和撥付;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全面實施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強化績效成果應用,著力提高資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務質量。
(三)適時調整完善制度,促進規范運行。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國家教育改革發展等形勢,按照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要求,加快推進教育公共服務大數據平臺建設,實現信息共享。嚴格控制新增市級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對確需出臺的實際教育公共服務事項,要兼顧市、縣財政承受能力,兜牢保障底線,適時調整完善全市基礎標準,動態調整優化全市教育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促進規范運行,不斷提升全市教育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呂梁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科技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0〕8號)精神,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現就我市科技領域各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立足我市實際,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完整規范、分工合理、高效協同的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模式,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級和縣級財政關系。推進我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框架清晰、邊界明確、權責共擔、保障有力的管理機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遵循規律,理順各方支出責任。明確市政府在全市科技領域財政事權確認和支出責任劃分上的決定權,按照“誰的財政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的原則,確定各級政府支出責任;明晰政府與市場功能定位,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體系,形成推動科技創新的強大合力;明晰劃分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實現權責匹配;明晰確定政府重點支持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基礎前沿、社會公益、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
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提高劃分體系的科學性、規范性,統籌推進項目優化整合,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市級側重支持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以及面向我市重點產業領域組織實施的重大科技任務,縣(市、區)側重支持服務基層的技術開發、科技成果轉化應用、科技創新基地、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等,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
堅持積極穩妥,分類施策扎實推進??傮w設計、全面系統梳理科技領域各類事項,加強與科技體制機制改革的協調聯動,優化科技創新發展的財政體制和政策環境;對現行劃分較為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項予以確認,對現行劃分不盡合理、改革條件相對成熟的事項進行調整,對尚不具備改革條件的事項,明確改革方向,暫時延續現行劃分格局,適時調整完善;在保持科技領域現行財政政策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根據相關領域體制機制改革等進展情況,適時調整優化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二、主要內容
按照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我市科技工作的特點,將科技領域市級與縣(市、區)(以下簡稱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為以下八項內容。
(一)科技研發。
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用于支持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技術研究開發等方面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確認為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和縣(市、區)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1.基礎研究。我市結合基礎研究區域布局設立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支持應用基礎研究需要的基礎前沿學科、交叉學科探索等,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通過呂梁市科技專項計劃予以支持??h(市、區)根據相關基礎研究布局自主設立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2.應用研究和技術研究開發。圍繞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重點產業,培育新興產業的關鍵共性技術、產業技術升級,支持工業、農業、社會發展、生態環保等公益性領域的技術研究,在設定時限內進行集成式協同攻關的研究開發與集成創新,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主要通過呂梁市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等予以支持??h(市、區)根據相關科研任務部署自主設立的應用研究和技術研究開發方面的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
對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發展的補助,確認為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和縣(市、區)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對圍繞能源科技革命、工業高質量發展、創建國家、省、市級重點實驗室、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各類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建設發展,財政負擔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通過市級科技專項等予以支持??h(市、區)根據本地區相關規劃等自主建設的科技創新基地,市縣共建的提升縣級科技創新能力的創新平臺基地,財政負擔資金由縣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
(三)科技人才隊伍建設。
對圍繞建設高層次科技人才隊伍,根據相關規劃等統一組織實施的科技人才專項,分別確認為市或縣(市、區)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市級通過引導和支持科技創新項目的實施,引進和培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市級培養支持的人才專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h(市、區)按相關規劃等自主實施的科技人才引進、培養支持等人才專項,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四)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對通過風險補償、后補助、創投引導等財政投入方式支持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確認為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和縣(市、區)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市級財政主要通過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本投入,促進關系全市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h(市、區)財政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自主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支持本區域重點產業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市級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統籌給予支持。
(五)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對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財政負擔資金,確認為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和縣(市、區)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加快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完成區域經濟轉型升級目標任務,努力創建國家級、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創新中心,培養高科技領軍企業,推進市級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工作,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h(市、區)根據本地區相關規劃等自主開展的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由縣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
(六)科學技術普及。
對普及科學技術知識、倡導科學方法、傳播科學思想、弘揚科學精神、提高全民科學素質等工作的保障,確認為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和縣(市、區)財政區分不同情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對市級層面開展科普工作的保障,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對縣(市、區)層面開展科普工作的保障,由縣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
(七)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
對利用財政資金設立的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面的補助,按照隸屬關系分別確認為市級或縣(市、區)財政事權,由同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對市級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面的補助,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市級科研機構承擔的縣(市、區)政府委托任務,由縣財政給予合理補助。對縣(市、區)科研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方面的補助,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八)科技領域的其他未列事項。
市級基本建設支出按市有關規定執行,主要用于市級財政事權或市級與縣以下共同財政事權事項??萍脊芾砼c服務,高校、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設立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機構,按照現行管理體制和經費渠道保障或支持。對我市獲得省科學技術獎項目,市級配套獎勵由市財政承擔支出責任,縣(市、區)根據本地區實際進行配套獎勵,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對圍繞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具有鮮明地方特色的歷史文化問題、哲學社會科學創新體系建設的重大基礎理論問題開展的研究,以及推動市委市政府智庫建設等事項,由市級財政承擔主要支出責任,鼓勵縣財政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h(市、區)結合本地區實際,根據相關規劃等自主設立的社會科學研究方面的專項(基金等),由縣財政承擔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科技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是推進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二)增強財力保障。
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要始終堅持把科技作為支出重點領域,按照本方案確定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做好預算安排,持續加大財政科技投入力度,確保財政科技投入只增不減。同時,加大基礎研究等公共科技活動支持力度,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協調的投入機制,推動科學研究、人才培養與基地建設全面發展。
(三)深化相關改革。
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科技計劃管理改革,使科技資源得到高效的利用,科技與社會發展更加緊密結合。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按照推進“放管服效”改革的要求,不斷深化科研經費管理改革,讓經費更好地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探索賦予科研人員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推動任務落實。
為更好履行政府科技管理職能提供保障,各縣(市、區)、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在全面系統梳理的基礎上,抓緊修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今后在制定或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時,要推動體現科技領域市與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基本規范,加強法治化、規范化建設。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呂梁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為推進我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20〕51號)和《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19〕4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主要目標。
在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總體框架下,遵循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律,合理劃分我市交通運輸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通過改革形成與現代財政制度相匹配、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劃分模式,不斷提高交通運輸供給質量和效率,為加快構建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統籌兼顧公平與效率。在立足交通運輸領域民生實事和受益范圍的基礎上,科學界定和合理劃分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在滿足政策和制度公平性的基礎上,著力解決我市交通運輸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不斷提高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
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在落實中央、省政策的基礎上,適度強化市級承擔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和能力,落實好縣(市、區)責任,充分發揮縣(市、區)區域信息、管理優勢和積極性,保障改革舉措落實落地。
推動交通運輸行業發展。在遵循法律法規和歷史沿革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我市現行體制機制及運行模式有效性與交通運輸發展需要的適應性,對存在問題的事項進行調整和完善,穩步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相關改革。
二、主要內容
根據中央、省方案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市交通運輸工作特點,按照市級財政事權、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縣(市、區)財政事權三個層次,分別劃分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綜合交通等六個方面市與縣(市、區)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其中,經營性公路等可通過市場機制提供的事項,由企業承擔支出責任。
(一)公路。
1.國家高速公路。市與縣(市、區)配合省級共同承擔國家高速公路應急處置職責。市級承擔國家高速公路建設中征地拆遷的綜合協調,縣(市、區)承擔征地拆遷的執行實施。鼓勵縣(市、區)積極參與投資建設運營國家高速公路。
2.普通國道。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普通國道建設、運營、應急處置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承擔普通國道建設中征地拆遷的綜合協調,縣(市、區)承擔征地拆遷的執行實施。
3.省級高速公路。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省級高速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運營、應急處置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承擔省級高速公路建設中征地拆遷的綜合協調,縣(市、區)承擔征地拆遷的執行實施。
4.普通省道。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普通省道建設、運營、應急處置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承擔普通省道建設中征地拆遷的綜合協調,縣(市、區)承擔征地拆遷的執行實施。
5.農村公路。市級承擔全市范圍內重要農村公路的政策制定、行業管理、技術指導、監督評價等職責??h(市、區)承擔農村公路的專項規劃、建設、養護、管理、運營、應急處置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可給予適當補助。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按照呂政辦發〔2021〕11號文件規定執行。
6.道路運輸站場。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全市道路運輸站場的專項規劃、標準制定、監督評價、跨區域等特殊事項的綜合協調職責??h(市、區)承擔道路運輸站場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可給予適當補助。
7.道路運輸管理。市級承擔全市道路運輸管理的專項規劃、標準制定、監督評價、跨區域公益性運輸服務等職責??h(市、區)承擔除省級、市級負責部分以外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二)水路。
1.水運綠色發展。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中央、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黃河干線航道、其他內河航道、碼頭等公共基礎設施。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專項規劃、監督評價等職責??h(市、區)承擔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級可給予適當補助。
3.客運碼頭安全檢測設施、農村水上客渡運管理。市級承擔政策制定、專項規劃、監督評價等職責??h(市、區)承擔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4.地方管理水域水上安全監管和搜尋救助。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搜尋救助事項的執行實施??h(市、區)具體承擔水上安全監管事項的執行實施。
(三)鐵路。
1.干線鐵路。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中央、省級負責部分以外干線鐵路的組織實施及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城際鐵路、市域(郊)鐵路、支線鐵路、鐵路專用線。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執行實施。
3.由省級決策的鐵路公益性運輸。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4.其他事項。市級承擔鐵路沿線(紅線外)環境污染治理和鐵路沿線安全環境整治工作任務的部署、方案制定、協調指導職責??h(市、區)承擔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國家鐵路、國家鐵路運輸企業實際管理合資鐵路外的其他鐵路的安全保衛職責。
(四)民航。
1.運輸機場。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運輸機場建設、維護、運營、機場公安以及機場凈空保護、外圍配套公共基礎設施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通用機場。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全市通用機場布局和建設規劃等職責。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通用機場建設、維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3.航空市場培育。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全市航空市場培育專項規劃、監督評價等職責。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航空市場培育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五)郵政。
1.郵政業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管、其他郵政公共服務。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中央、省負責部分以外的職責及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郵政末端基礎設施1.郵政業安全管理和安全監管、其他郵政公共服務。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中央、省負責部分以外的職責及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郵政末端基礎設施、郵政業環境污染治理。市級承擔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和快遞服務末端基礎設施、郵政業綠色生態環保、環境污染治理等協調指導、專項規劃、監督評價等相關職責??h(市、區)承擔建設、維護、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郵政業環境污染治理。市級承擔郵政普遍服務、特殊服務和快遞服務末端基礎設施、郵政業綠色生態環保、環境污染治理等協調指導、專項規劃、監督評價等相關職責??h(區)承擔建設、維護、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六)綜合交通。
1.運輸結構調整。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全市運輸結構調整的規劃、監督評價等職責。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2.綜合運輸樞紐與集疏運體系。市級配合省級承擔全市綜合運輸樞紐與集疏運體系的規劃、監督評價等職責。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建設、養護、管理、運營等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3.綜合執法。市級承擔全市(含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宏觀管理、政策制定、監督評價等職責,承擔離石區交通運輸執法,承擔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h(市)承擔除省、市級負責部分以外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4.綜合交通應急保障。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除中央、省級負責部分以外的應急性交通運輸公共服務、軍民融合和國防交通動員能力建設與管理、國家特殊重點物資運輸保障等職責及具體事項的執行實施。
此外,市與縣(市、區)在公路、水路、鐵路、民航、郵政、綜合交通領域的履職能力建設主要包括:相關領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所開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重大問題研究,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與相關法規制定,基礎類、公益類地方標準制定,行業監管,行業統計與運行監測,信息化建設,開展國際合作,與交通運輸行業履職能力相關的專項工作等事項。市級單位由市級承擔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縣(市、區)單位由縣(市、區)承擔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落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配合,認真執行相關政策,履行好提供交通運輸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確保改革順利實施。
(二)落實支出責任,強化投入保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依據本方案,按規定做好預算安排和投資計劃,切實落實支出責任。對屬于縣級財政事權的,原則上由縣級人民政府通過自有財力安排,確??h級承擔的支出責任落實到位??h(市、區)政府履行財政事權、落實支出責任存在收支缺口的,市級可根據不同時期發展目標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三)協同推進改革,形成良性互動。要積極穩妥統籌推進我市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與交通運輸領域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公路等領域管養分離、事企分開等行業重大改革有機銜接、整體推進、務求實效,形成良性互動、協同推進的局面。要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盤活存量資金,優化支出結構,著力提高交通運輸領域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完善配套制度,促進規范運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在全面系統學習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方面相關法律制度的基礎上,抓緊修訂相關管理制度,逐步實現交通運輸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法治化、規范化。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呂梁市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
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山西省財政廳、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山西省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財建一〔2021〕63號)和《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呂梁市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市與縣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呂政辦發〔2019〕4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p>
一、總體要求
在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總體框架下,合理劃分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構建形成與現代財政制度相匹配、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相適應的劃分模式,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平衡的市以下財政關系,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積極推進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二、主要內容
(一)預防與應急準備。
1.應急管理制度建設
將研究制定市級應急救援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技術規范,市級應急救援規劃編制,全市性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應急預案編制,以及由市級直接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市、區)研究制定本級規范性文件、應急救援規劃編制、應急預案編制,以及由縣(市、區)組織開展的應急預案演練等,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2.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將全市應對重大災害和突發事故協調聯動機制建設、市級應急指揮中心(基地)建設與運行維護、市級應急物資儲備、市級應急避難設施建設,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員隊伍、森林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市、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應急避難設施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3.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將全市統一的應急管理系統建設,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市級主要負責市級部門信息系統軟硬件配備及維護;縣(市、區)主要負責本級信息系統軟硬件配備及維護。
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將市級部門開展的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對各縣(市、區)和駐呂企業、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市級部門直接組織的安全生產巡查、安全生產和消防考核、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安全生產行政審批以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安全監察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事項,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5.應急宣傳教育培訓
將市級部門直接組織開展的全市性應急普法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市、區)組織開展的應急普法及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二)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
1.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
將全市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和重點隱患排查,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市級主要負責市級部門直接開展的跨區域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數據質量核查、全市性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市級為國家、省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相關支出;縣(市、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劃內災害事故風險調查評估與隱患排查、數據質量核查、風險區劃和防治區劃編制相關支出,以及縣(市、區)為國家、省災害風險事故隱患基礎數據庫提供數據支撐的相關支出。
2.災害事故監測預警
將全市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其中,市級主要負責市級部門直接實施的全市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支出;縣(市、區)主要負責本行政區劃內自然災害、安全生產及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應急信息員隊伍建設支出。
監測預警系統建設中相關信息化工作納入全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三)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
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市級以上啟動應急響應的特別重大和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確認為市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其他由縣(市、區)負責的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災害事故應急救援救災等,確認為縣(市、區)財政事權,由縣(市、區)承擔支出責任。
(四)其他事項。
應急救援領域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是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支出責任。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踐行安全發展理念,筑牢安全生產防線,根據確定的應急救援領域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合理安排預算,及時下達資金,切實落實支出責任??鐓^域調動救援隊伍按照“誰調動,誰補償”的原則承擔相應支出責任。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著力優化支出結構,提高應急救援領域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p>
(三)推動縣級以下改革。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合理劃分縣級以下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加強縣級統籌,適當增加和上移由縣(市、區)政府承擔的應急救援領域支出責任,加大對區域內鄉(鎮、街道辦)支持力度,提高鄉(鎮、街道辦)的財政保障能力。
(四)協同推進改革。應急救援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
分改革,要同其他領域改革緊密結合、協同推進、良性互動,形成合力。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事項,按國家有關要求由相關部門共同研究確定。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完成整合前,總體維持原公安消防部隊財政管理模式,各級政府承擔的支出責任不變;隊伍整合完成后,根據隊伍管理體制、事權職責相應調整支出責任?!?/p>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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